| 辉县市商务局市场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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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6-13 17:57 文章来源:商务局市场科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今年上半年,市场科按照新乡市商务局和我局的工作安排部署,本着积极、高效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工作。回顾总结半年来的工作,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加强酒类流通管理,进行集中整治活动。按照新商市场﹝2006﹞22号文的通知,我们制定了《辉县市商务局酒类流通管理集中行动方案》。整治的目的是以推动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《随附单》的使用,着力建立酒类流通管理机制。按照方案要求,从2007年1月1日至3月底对我市所有经营酒类户进行集中整治,在整治活动中,我们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周密部署、精神组织、狠抓落实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上半年已备案登记106户,其中餐饮5户,零售86户,批发16户。
二、我们从实际工作出发,建立健全了《酒类流通随附单》使用制度,从《随附单》的领取登记、填单要求、回收存根验收等各个环节,加强《随附单》的管理,严格把关,做到填单准确无遗漏,为方便酒类流通执法打好了基础。较好地规范了酒类市场秩序,截止目前已领取《随附单》34份,已使用《随附单》16份。
三、根据新商市场函﹝2006﹞15号转发《关于联合开展“三绿工程下乡”活动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我们和整规办结合,以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为载体,紧紧围绕“三绿工程下乡”主题,扎实开展了“三绿工程下乡”宣传活动。对提高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四、办理相关证照和票据,为行政执法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。酒类、成品油管理虽然有相关的管理办法规定,但要执法,还需财政部门的罚没许可证和相关票据才能进行。为此,我们多次去财政部门协调、积极办理。按局里的要求圆满完成任务。同样,酒类备案登记收费,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,我们在局领导的协助下,和发改委物价科的同志们一起努力,将事情办妥。包括印制《警示牌》等。为行政执法队顺利执法夯实基础。
五、按照新商市场﹝2007﹞10号文的通知,为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和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平交易秩序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了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和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》。率先在单店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金城量贩、华隆、宏大进行了落实。并按照要求,他们在局里进行了备案登记。
六、市场科作为职能科室,在行政执法上起到了指导、协调作用。为规范辉县市的酒类市场确保群众喝上放心酒作出了应尽的职责。
七、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了局里交待的临时性任务。
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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